因我司經營管理需要,現對寧波振誠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需方”)海水淡化附屬配套零星工程公開詢價,現發(fā)布如下公告。
1.項目名稱:海水淡化附屬配套零星工程。
2. 項目內容:完成海水淡化附屬配套零星工程所有工作內容,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包含相關現有干涉建筑物拆除工作,靠海側排水溝及沉淀池的開挖工作除外)。
3.報價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承包方須具備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及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
3.2 本項目投標項目經理需持有二級建造師證書。
4.詢價文件的獲?。?/strong>本次招標公告在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m.brucker-gaestehaus.com)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元博網(https://chinabidding.com.cn)上發(fā)布。凡有意參加詢價者,請于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登錄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m.brucker-gaestehaus.com)及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元博網(https://chinabidding.com.cn)上查看詢價公告,并自行下載詢價文件。
5.報價文件的遞交
5.1本工程定于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8日(共計3天)進行現場踏勘,由報價人自行聯系我司技術咨詢聯系人(后附)后安排現場踏勘。
5.2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5月12日9時。若投標人未參與本次招標組織的現場踏勘活動,視同投標人已全面熟悉項目施工現場全部實際情況,充分知悉并認可現場及周邊各類施工條件,自行承擔因對現場情況了解不全面、不清晰而產生的一切風險與責任,其投標報價已綜合考慮施工現場所有風險因素、施工難度、額外費用及相關不利條件,后續(xù)報價如有遺漏、錯報,統(tǒng)一認定為已在綜合單價中包含考慮,結算時不予調整(發(fā)包人另行簽證除外)。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需方不予受理。
5.4本次報價最高限價為920000元。
5.5報價文件遞交方式:
5.5.1若采用現場遞交方式,報價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前將密封好的報價文件遞交至寧波振誠礦業(yè)有限公司(寧波市北侖區(qū)大榭街道濱海東路12號碼頭東樓二樓215室風控合規(guī)部)。
5.5.2若采用采用郵件方式,報價人應在遞交截止時間前將報價文件發(fā)送至郵箱zckyxszb@itg.com.cn(郵件名稱備注XXX項目XXX公司報價單,最好通過授權委托書中的授權郵箱發(fā)送;若非通過授權委托書中的授權郵箱,則發(fā)送報價文件的郵箱也將視為報價人授權郵箱,其效果與授權委托書中授權郵箱效果一致)。報價人應充分考慮郵件發(fā)送可能發(fā)生的意外情況,確保報價文件能按時送達。
5.5.3報價文件應用不褪色的材料書寫或打印,逐頁加蓋報價人公章(本頁正文內容已加蓋單位公章的除外)。
6.評審會議:需方定于2026年5月12日9時在寧波振誠礦業(yè)有限公司會議室舉行詢價評審會議,所有報價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無需到場。
7.以上時間、地點如有變化,以另行通知為準。
8.詢價公告發(fā)布后,需方仍享有在評審會議正式開始前撤回發(fā)包的權利,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詢價資料進行澄清、修正或補充,詢價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詢價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報價人參加詢價的,均被視為已經知悉并接受認可該修正或補充。當報價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更正文件為準。
9.評審規(guī)則:需方通過對比報價單位總價報價金額由低到高排序,最終采用總價報價最低法確定并推薦供應商。需方將視情況要求二次報價,仍采用總價報價最低法確定最終供應商(二次報價不得高于首次報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10.報價人一經報價視同已全部閱讀、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詢價項目相關合同、公告等所有內容,尤其是關于免責條款的相關法律后果,不再得提任何異議。
11.簽約
11.1需方在詢價有效期內以短信、微信、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供應商發(fā)出中標通知。
11.2供應商須自需方送達中標通知書后一個工作日內到需方住所地完成合同簽訂事宜。未按期執(zhí)行,需方可以選擇繼續(xù)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另選其他報價人作為供應商,或再行詢價。其他報價人的報價或再行詢價的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原供應商應當補足差額。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法律、經濟責任。其他報價人在報價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需方重新作出的成交通知。
12.聯系方式
需方:寧波振誠礦業(yè)有限公司
地址:寧波市北侖區(qū)大榭街道濱海東路12號碼頭東樓
聯系人:謝先生 13575601747(技術咨詢)
馬先生 13868236527(業(yè)務咨詢)